曆史上,儒家的學說被奉為治國安邦的正統觀點,酒的習俗同樣也受儒家酒文化觀點的影響。儒家講究酒德兩字。
酒德兩字,最早見於《尚書》和《詩經》,其含義是說飲酒者要有德行,不能象夏紂王那樣,“顛覆厥德,荒湛於酒”,《尚書·酒誥》中集中體現了儒家的酒德,這就是:“飲惟祀”(隻有在祭祀時才能飲酒);“無彝酒”(不要經常飲酒,平常少飲酒,以節約糧食,隻有在有病時才宜飲酒);“執群飲”(禁止民從聚眾飲酒);“禁沉湎”(禁止飲酒過度)。儒家並不反對飲酒,用酒祭祀敬神,養老奉賓,都是德行。
飲酒作為一種食的文化,在遠古時代就形成了一很大家必須遵守的禮節。有時這種禮節還非常繁瑣。但如果在一些重要的場合下不遵守,就有犯上作亂的嫌疑。又因為飲酒過量,便不能自製,容易生亂,製定飲酒禮節就很重要。明代的袁宏道,看到酒徒在飲酒時不遵守酒禮,深感長輩有責任,於是從古代的書籍中采集了大量的資料,專門寫了一篇《觴政》。這雖然是為飲酒行令者寫的,但對於一般的飲酒者也有一定的意義。